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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3年造价咨询企业业绩成果文件“双随机”检查的通知
南建筑〔2023〕5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闽建筑〔2017〕15号)、《南平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南平市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南双随机办〔2023]2号)要求,经研究,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3年造价咨询企业业绩成果文件“双随机”检查工作,现就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项目范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造价咨询企业(含分支机构)完成的,在“福建省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及成果文件网上备案系统”备案的,使用国有资金的南平市行政范围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一家企业原则只抽取一个项目)招标控制价。存在被通报批评、列入差异化管理、受投诉举报等企业必抽查一个项目。
二、检查内容
造价咨询企业业绩成果文件质量检查标准详见附件(工程造价文件质量检查记录表)。主要检查咨询成果文件是否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国家和我省现行计价办法、计价依据进行编制或审核;检查成果文件造价的偏差率是否在合理范围内。
三、检查方法
检查项目的确定:随机抽取符合要求的待检查业绩成果文件的10%进行检查。
检查专家的确定:随机抽取南平市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专家库中的专家对被检查业绩成果文件进行公平、公正的检查。
四、检查时间
2023年6-10月。
五、检查结果处理
被检查业绩成果文件得分80分以上(含80分)的咨询企业给予表扬;被检查业绩成果文件得分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咨询企业给予曝光;被检查业绩成果文件总造价偏差率大于3%(不含3%)的咨询企业给予曝光;被检查业绩成果文件得分60分以下(不含60分)且总造价偏差率大于3%(不含3%)的给予企业及编制、审核造价工程师曝光。
附件:工程造价文件质量检查记录表
南平市在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5月22日